close

這是個折磨還是訓練人耐性的好機會呢?

是哪一種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談了異國戀也只能勇敢向前吧!!!!!

要在英國或台灣先登記的流程,完全依照每一對couple的計劃而決定。

以下是先在英國結婚,再回台灣登記的步驟:

 (以下是先將大方向的步驟列出要點,之後才逐一解說每個小步驟,有些沒有寫得很細的,請包含!因為自己跑這些流程,有些忘了,有些是真的腦殘了)

步驟

內容

       1

欲在英國結婚需辦未婚妻簽證,不能以觀光簽證去結婚,現在要看一下新制(from 2012 July)

       2

到男方所屬Register office 辦理結婚登記:booking+interview+ceremony共跑三次,會有費用。記得至少辦三份正本,以防未來遺失。

       3

英籍先生請辦Police Certificate

兩種都能收 Police subject access report £10 - 40 days 或是Police Certificate   £70 -10days

       4

請將兩份文件(Police Certificate& U.K. Marriage Certificate)同時至兩處驗證(FCO in U.K. /The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 &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)

       5

回台灣前,請確認以上兩份文件都經兩處驗證完,並且也注意男方來台灣的依親居留簽證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6322

(外交部是管簽證,移民署管居留證) 但我們很天兵,沒check好這個,回台灣才辦

       6

回台灣後,請找民間公證人。我們找的是謝秀琴事務所,很有熱忱與效率,就在板橋市政府附近(板橋區漢生東路131)

http://taipei-notary.tw/因為我們當初比較趕,加上也快被流程搞瘋了,所以我直接找她幫忙:翻譯與認證。

       7

女生戶籍地之戶證事務所(我先在官網路上搜尋所需資料並打電話去再確認):戶籍騰本與戶口名簿 : 一次期效好像為一年

       8

所在地之移民署辦理依親居留證(將先生已有的工作居留證直接轉為依親居留證)

因為在這關會需要戶籍騰本或戶口名簿,所以才需要先跑在地的戶證事務所。
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p.asp?mp=S003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新北市服務站(我住新北市)

第一年為一年簽(男女雙方都需在場),第二年開始則可選擇1-3(可由女方代辦),有時移民署也需依照去年表現紀錄來判給。就算之後要離境,但我們這次一次簽三年共$3000(一年$1000 ,兩年$2000 ),因為如果不續簽,但已住國外時,第一是過期要本人回來辦或托親友處理(但要準備得比較複雜),第二原因是如果取消資格未來以觀光簽入境,之後想再辦時,也需要再重跑流程,比較麻煩。

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: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http://iff.immigration.gov.tw/iffwelcome.asp

(這個專線非常好用,解答非常詳細也很貼心,但是若關於到local的戶證事務所相關文件,就不隸屬於此單位)

要特別注意:尤其第一次辦理時,戶籍騰本或戶口名簿需要三個月以內的!!!!!

       9

未來若需要申請女方的英國定居配偶簽證,已碰到新制開始(這部份我目前還沒開始接受下一輪大考驗@_@!!!)

 

在男方所屬Register office 登記結婚

在至先生戶籍地當地Register office 登計 (好像前後要去兩次三次,預約並詢問,然後婚禮公證),兩位證人。

到男方所屬Register office 辦理結婚:booking+interview+ceremony共跑三次,會有費用。

記得結婚證書在英國要請Register office 開至少三份正本,不然萬一搞丟會非常麻煩。

 

將男方的良民證(無犯罪紀錄)以及結婚證書→送至兩個單位做驗證(FCO in U.K. /The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+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),如果您還在英國就自己辦並親領,若人已回台灣,可請親友代辦並請台灣駐英國代表處直接寄回台灣(我們當時已回台灣,所以請英國親友代辦)Two documents (Police Certificate & U.K. Marriage Certificate) need to be authenticated by two authorities.(After authenticating by FCO, please send to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, they will help to post to Taiwan directly)
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uk/ct.asp?xItem=25731&CtNode=3433&mp=131&xp1= 台灣駐英國代表處:領務組

駐英國代表處有好心的回台後的:向國內戶政單位辦理結婚、離婚登記或外籍配偶申辦簽證~之應備文件。可以先參考一下,我是最後看完,然後親自致電至所屬戶證事務所check所以有細項再去。男女雙方都要去戶政事務所。另外在以下的網頁中,也能看到三個附件下載:

結婚登記申請書文件證明申請表中文姓名聲明書 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uk/ct.asp?xItem=17818&ctNode=917&mp=131

有任何問題,直接打電話去問,都OK的,只要自己先調查過需要的資料再問的話,他們都很熱心

以下是我問台灣駐英國代表處,以下兩種FCO他們能驗證的:

Police subject access report 10 pound 40 days 或是Police Certificate 70pounds 10days

另外我們是回台灣再麻煩英國親友辦的,所我申請當申請人寫申請書+我們兩個的護照影本+兩份文件(結婚與良民證)寄給英國家裡人 (因為他們要正本),回郵信封與郵資八磅。

 

由於我與先生是大樂天派 @@ 所以傻傻先回台灣,最後只好請英國親友幫忙跑驗證流程。以下是當初寫給英國親友的表: 

 

Police Certificate

U.K. Marriage Certificate

Fee

Remark

FCO in U.K. (The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)

 

 

 

 

  

 

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

 

1. Police Certificate (*)

2. U.K. Marriage Certificate (*)

3.Copy of Passports (Kal,Iris AND YOURS)

4.文件申請表(在台灣駐英國代表處網站有)Application form for authentication (Pls fill in the column below, it’s the person who help process this )

1.documents=£20

2.DHL Postage to Taiwan is £58

(3 days delivery)

2. Hand in the envelope with Taiwan address, so theycan send back

Taiwan directly.

*1.Pls check already authenticated by FCO

2.Office Hours: 09.30-12.30 Monday to Friday
3.accpet cash only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

天兵小專欄:回台灣前請注意以下都完成了

回台灣前,請確認

1.以上兩份文件都經兩處驗證完,

2.並且也注意男方來台灣的依親居留簽證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6322

(外交部是管簽證,移民署管居留證) 但我們很天兵,沒check好這個,回台灣才辦

由於我們當初真的很白目加樂天,就直接回台灣了。所以我們有兩件事沒先辦好:最後是回台灣才臨時時間逼迫需要辦

太過樂天之忘記辦好再回台灣之文件

解決方案

1.

停留簽證(不管觀光或申請居留),但若在英國已登記,可辦依親居留簽證進來。

 

直接用觀光簽入境台灣,但找工作轉為外僑居留證。

2.

將男方的良民證(無犯罪紀錄)以及結婚證書→送至兩個單位做驗證(FCO in U.K. /The 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+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)

 

請英國親友協助辦完,再寄回台灣。文件回台灣後才跑完流程(包含先翻譯並公證文件,再到戶證事物所登記),之後再將外橋居留證轉為依親居留證。

 

關於外交部與移民署差別:

外交部: 管簽證  (入境前申請好)

移民署: 管外橋居留證

 

因為已經入境,男方也透過工作而有外橋居留證。我們只要把原本的工作名義外橋居留證,更改為依親居留證→所以只要到移民署

(我只記得有一次換工作,但工作ARC快到期,所以要到外交部改那種依親居留簽證,所以才順利延期在台灣的時間,費用不高)

所以若有跟我們一樣很天兵的樂天couple,若您們在台灣才想到需要男方的依親居留證,以下是建議:

 

有停留簽證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)或外橋居留證(移民署核發),此兩種可直接至移民暑換成依親居留證

有外橋居留證,可直接去移民暑轉為依親居留證

外橋居留證與護照與依親證明文件 (三個月內的戶級騰本)與兩吋照片一張

費用一年一千(第一年只能簽一年)

停留簽證(不管觀光或申請居留): 就可以直接去移民暑辦依親居留證

60天以上 + 沒有被加註 no extension ,就可以直接去移民暑辦依親居留證

以免簽入境,就不能在台灣辦依親居留證,要先出境到香港或澳門辦停留簽證再回來台灣 (若你們的文件足夠,可辦依親居留簽證進來)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6322

(地點在捷運小南門站)

*外籍配偶申請依親居留簽證手續說明(依親對象為在台無戶籍之國人、外國人、港澳居民、大陸人士)

 

回台灣後,翻譯文件並公證文件

請找民間公證人,我們找的是謝秀琴事務所,很有熱忱與效率,就在板橋市政府附近(板橋區漢生東路13號1樓)

http://taipei-notary.tw/

因為我們當初比較趕,加上也快被流程搞瘋了,所以我直接找她幫忙:翻譯與認證。

翻譯當初拿到報價約:1500-1800元。公證費一律是1500元

另外,因為英國的結婚證書是手寫的,所以,有幾個地方看不清楚,所以需要請英籍先生幫忙確認。

若翻譯好了,自己要過去事務所(因為翻成中文,而我們要簽名當翻譯者)

去的時候要帶:

(一)身分證正本

(二)良民證正本(是指有外館貼蓋章的那份唷!)

(三)結婚證書正本(是指有外館貼蓋章的那份唷!)

(四)費用共是:公證費+翻譯費

  

到戶證事務所登記

女生身份證也有配偶欄名字了、也有戶籍騰本與戶口名簿(一次為一年效期)

台灣出生或結婚登記:採登記制,要以登記為主

男方直接跟我姓,然後名字的部份需要與他原本英文名口音很接近。由於我戶籍在泰山,我們也住在這,所以就到泰山區戶證事務所。

駐英國代表處有好心的回台後的:向國內戶政單位辦理結婚、離婚登記或外籍配偶申辦簽證~之應備文件。可以先參考一下,我是最後看完,然後親自致電至所屬戶證事務所check所以有細項再去。男女雙方都要去
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uk/ct.asp?xItem=17818&ctNode=917&mp=131

 

 所在地之移民署辦理依親居留證

(將先生已有的工作居留證直接轉為依親居留證)

因為在這關會需要戶籍騰本或戶口名簿,所以才需要先跑在地的戶證事務所。
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p.asp?mp=S003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新北市服務站(我住新北市)

第一年為一年簽(男女雙方都需在場),第二年開始則可選擇1-3(可由女方代辦),有時移民署也需依照去年表現紀錄來判給。就算之後要離境,但我們這次一次簽三年共$3000(一年$1000 ,兩年$2000 ),因為如果不續簽,但已住國外時,第一是過期要本人回來辦或托親友處理(但要準備得比較複雜),第二原因是如果取消資格未來以觀光簽入境,之後想再辦時,也需要再重跑流程,比較麻煩。

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: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http://iff.immigration.gov.tw/iffwelcome.asp

(這個專線非常好用,解答非常詳細也很貼心,但是若關於到local的戶證事務所相關文件,就不隸屬於此單位)

我們已在國外結婚所以不能辦外僑居留證(工作用的),要辦依親居留證,所以原本先生先以觀光簽來台灣,並且是用工作給的外僑居留證待在台灣,現在只要轉為依親居留證即可

第一次辦理依親簽證需要什麼文件呢?! 以下有四個方式來確認:

1.內政部移民署網頁

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lp.asp?ctNode=32598&CtUnit=16735&BaseDSD=111&mp=1

0912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

以上名稱雖是歸化,但是您只要看前半部的部份就有結婚所需資料囉(PDF非常詳細,為內政部2015.1月修訂)

2.到所處之移民署致電尋問,但通常電話爆滿,所以我通常問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

3.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: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http://iff.immigration.gov.tw/iffwelcome.asp

4.若還需要其他查詢,移民業務小精靈來幫助你: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wizard/mp.htm

 

要特別注意:尤其第一次辦理時,戶籍騰本或戶口名簿需要三個月以內的!!!!!

 

第一年的結婚依親居留證ARC 快到期,第二次準備辦

第一年為一年簽(男女雙方都需在場),第二年開始則可選擇1-3(可由女方代辦),有時移民署也需依照去年表現紀錄來判給。就算之後要離境,但我們這次一次簽三年共$3000(一年$1000 ,兩年$2000 ),因為如果不續簽,但已住國外時,第一是過期要本人回來辦或托親友處理(但要準備得比較複雜,包括我們要找駐外使館等),第二原因是如果取消資格未來以觀光簽入境,之後想再辦時,也需要再重跑流程(例如還要體檢一次),比較麻煩。

在到期日之一個月內辦即可,例如1/28到期,則12/29-1/28 只要去辦就好(不是指1/28必拿到新的依親居留證) ,辦理後約需10天至2周工作天。

所需文件:

1.先生護照正本與影本各一份 (check一下護照是否過期了)

2.原本的依親居留證ARC

3.兩吋照片一張(同身分證規格)

4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(要有正影本) (:現在可能需要配偶身份證,但還是建議都帶),要注意當初發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都是一年一效期

5.申請表

6.費用(選擇1-3,一年為一千,以此推算,三年為三千元)

 

貼心小提醒:

1.移民署都有投幣影印機,但還是自己先印好才方便

2.移民署中午沒休息,到下午五點

3.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p.asp?mp=S003

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新北市服務站(我住新北市)

我都會帶些食物在包包或先吃飽,因為上面要買東西有點不方便。

4.我是從台北車站搭307到積穗國中,再步行10-15分鐘,回來在對面的方向搭公車到板橋公車站

 

以上是大致上的流程,接下來過幾個月要離開台灣,我又要開始進入這個龐大的考驗 @@!!!!!!

各位異國戀的朋友們,除了勇敢,人生沒有第二條路!  衝啊!   困難是開闊格局的機會。

只能以這句話來勉勵大家: Great souls suffer in silence. 偉人受苦,聲色不露。

 (勇敢是唯一的選擇,想流淚沒關係,勇敢的人總是邊往前邊擦淚..........)

勇敢 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